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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 解释 出处
1、祖宗成法指先代帝王所制定而为后世沿袭应用的法则。宋朱熹《论差役利害状》:“此皆祖宗成法,至今为不刊之典,然而州县奉行,往往违戾。”
2、法贵必行贵:崇高,可贵。法令贵在切实执行。宋·司马光《资治通鉴·唐纪·德宗贞元十年》:“法贵必行,慎在深刻,裕其制以便俗,严其令以惩违微损有余,稍忧不足。”
3、就地正法在犯罪的当地执行死刑。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65回:“因为案情重大,并且是积案累累的,就办了一个就地正法。”
4、法不阿贵法:法律。阿:偏袒;讨好。指法律不偏袒有权势富贵的人。意思是秉公执法;不畏权贵。韩非《韩非子 有度》:“法不阿贵,强不挠曲。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,勇者弗敢争,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。”
5、没法没天旧指不顾国法和天理,任意干坏事。现多形容违法乱纪,不受管束。清 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一百十回:“你是那里的这么个横强盗,这样没法没天的!我偏要打这里走。”
6、为法自弊作定自弊。西汉·司马迁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,一至此哉!’”
7、欺公罔法欺骗公众,无视法律。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十卷:“那太守就大怒道:‘这一班光棍奴才,敢如此欺公罔法。’”
8、法不徇情法:法律;徇:偏私;情:人情,私情。法律不徇私情。指执法公正,不讲私人感情。明·罗贯中《三国演义》第七十二回:“居家为父子,受事为君臣,法不徇情,尔直深戒。”
9、违条舞法见“违条犯法”。宋·苏轼《论纲梢欠折利害状》:“一般点检,即二十九只船皆须住岸伺候,显是违条舞法,析文破敕。”
10、抱法处势比喻把法和势结合起来,用势来保证法的推行。先秦 韩非《韩非子 难势》:“抱法处势则治,背法去势则乱。”
11、大明法度明:严明;法度:规矩,制度。大力严明制度、法规。宋·王安石《上时政疏》:“盖夫天下之大器也,非大明法度,不足以维持,非众建贤才,不足以保守。”
12、隆刑峻法刑法重而严。南朝·宋·范晔《后汉书·梁统传》:“议者以为隆刑峻法,非明王急务,施行日久。”
13、皈依佛法皈依:信仰佛教者的入教仪式,因对佛、法、僧三宝表示归顺依附,亦称“三皈依”;佛法:佛教教义。指信佛,比喻对人很顺从。李脃人《暴风雨前》:“啥都不怕,歪得像一只老虎,如今武松进门,就皈依佛法了。”
14、以法为教以:用;教:教育。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。《韩非子 五蠹》:“故明主之国,无书简之文,以法为教。”
15、别无它法没有任何别的办法。
16、没法奈何指没有办法,无计可施。朱自清《那里走 我们的路》:“所以那些没法奈何的人,我想都将向这三条路里躲了进去。”
17、取法于上,仅得乎中法:标准,规范。取上等的为标准,也只能得到中等的。指做事要高标准严要求唐·唐太宗《帝范》第四卷:“取法于上,仅得乎中,取法于中,故为其下。”
18、春秋笔法指寓褒贬于曲折的文笔之中。宋 俞文豹《吹剑录》:“盖纯用《春秋》笔法也。”
19、法出多门指各部门都自立禁令,法制繁苛,政令不一,使民不知所从。北宋·欧阳修《新唐书·刘贲传》:“或正刑于外则破律于中,法出多门,人无所措。”
20、法轮常转法轮:佛家语,轮有二义,一为运转,一为摧碾,佛运转心中清净妙法以度人,且摧毁世俗一切邪惑之见。指佛法无边,普济众生。《维摩诘所说经·佛国品》:“三转法轮于大千,其轮本来常清净。”
21、知法犯法知道法律;却违反法律。清 吴敬梓《儒林外史》第四回:“好僧官老爷!知法犯法!”
22、墨守成法见“墨守成规”。清·王韬《翁牖余谈·犹太古历说》:“盖用心不专,率皆墨守成法,未能推陈出新耳。”
23、如法泡制见“如法炮制”。鲁迅《而已集·再谈香港》:“两个茶房将第二箱抬到舱面上,他如法泡制,一箱书又变成了一箱半,还撕碎了几个厚纸包。”
24、横行不法指不守法纪,放肆妄为。《辛亥革命》:“福建漳浦县天主教民,平日横行不法,县令又极意袒护,故平民衔恨次骨。”
25、法无二门见“法出一门”。《金史·高德基传》:“有犯罪当死者,宰相欲从末减。德基曰:‘法无二门,失出犹失入也。’不从。”
26、舞文玩法见“舞文弄法”。鲁迅《从胡须说到牙齿》:“假使真只胡涂,倒还不失为胡涂人,但他是知道舞文玩法的。”
27、法不传六耳指极端秘密,不能让第三者知道。《儿女英雄传》第四回:“这话可法不传六耳。”
28、约法三章约:商议确定;法:法律。订立法律三条。原指订立法律;相约遵守。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;大家监督遵守。汉 司马迁《史记 高祖本纪》:“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;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”
29、卖法市恩市:买。指玩忽法律而随意宽恕罪犯以求得好处。元 白仁甫《梧桐雨》楔子:“某也惜你骁勇,但国有定法,某不敢卖法市恩。送你上京,取圣断,如何?”
30、正身明法端正自身,严明法纪。《晋书 元帝纪》:“二千石令长当袛奉旧宪,正身明法,抑齐豪强,存恤孤独,隐实户口,劝课农桑。”
31、甘露法雨甘露:甜美的露水。佛教称如来的教法如降甘露雨水。《妙法莲花经·普门品》:“淑甘露法雨,灭除烦恼焰。”
32、不法常可法:当做模式、法则;常可:长久被人们认可的成规惯例。不把常规惯例当做永远不变的模式。先秦 韩非《韩非子 五蠹》:“是以圣人不期修古,不法常可,论世之事,因为之备。”
33、不及之法指不适用的法规。《庄子·拼拇》:“使天下簧鼓,以奉不及之法,非乎?”
34、执法不公拒绝公正,在实施法律中的不公正。
35、作法自毙毙:倒下;死去。自己立法;却使自己受害。比喻自作自受。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商君列传》:“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,一至此哉!’”
36、祖宗家法封建时代祖先制定的家族法规。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一卷第一章:“不要说好是妃子,就是皇后,也严禁寻国事说一句话。这是规矩,也叫做‘祖宗家法’。”
37、贪脏枉法贪污受贿,违犯法纪。
38、生公说法,顽石点头传说晋朝和尚道生法师对着石头讲经,石头都点头了。比喻精通者亲自来讲解,必能透彻说理而使人感化。晋·无名氏《莲社高贤传·道生法师》:“竺道生入虎丘山,聚石为徒,讲《涅槃经》……群石皆为点头。”
39、激将法用反话去激人,促使人决心去做的策略。毛泽东《论持久战》:“一切敌人的‘挑战书’,旁人的‘激将法’,都应束之高阁,置之不理,丝毫也不为其所动。”
40、绳之以法绳:准绳;引申为制裁;之:代词代犯法的人;以:用;拿;法:法律;法令。用法律作准绳;给予制裁。汉 冯衍《上疏自陈》:“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,绳之以法则为罪,施之以德则为功。”
41、舞文枉法玩弄文辞,巧用法令,以达到邪恶的目的。清·李绿园《歧路灯》第106回:“稽查书办,没有一个不舞文枉法。”
42、不法古不修今指不应效法古代,也不应拘泥于现状。《商君书·开塞》:“圣人不法古,不修今,法古则后于时,修今则塞于世。”
43、法海无边佛教中比喻佛法广大如大海,无边无际。
44、法不责众责:责罚;众:多数人。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,但很多人都那样干,也就不好惩罚了。清·石玉昆《小五义》第38回:“大家一议论,法不责众,全走了。”
45、明罚敕法罚:刑罚;敕:整饬。严明刑罚,整顿法度。《周易 噬嗑》:“雷电噬嗑,先王以明罚敕法。”
46、讲经说法讲传宗教经典,宣扬宗教教义。亦指引经据典地谈说议论。《西游记·南游记》第一回:“到今日来,灵山兴旺,今十大弟子,讲经说法。”
47、不足为法足:值得;法:效法。不值得学习、效法。清 赵翼《瓯北诗话 李青莲诗》:“骚人斯起,然词多哀怨,已非正声;至杨、马益流宕。建安以后更绮丽,不足为法。”
48、法外施仁旧时指宽大处理罪犯。明 李清《三垣笔记 附识中》:“其驰驱通义一带,亦不无微劳可悯。乞皇上法外施仁,俯从部议。”
49、徇私枉法迁就私情而违反法纪。王朔《人莫予毒》:“再说我们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难道我会徇私枉法?”
50、小廉大法旧时指大臣尽忠,小臣尽职。《礼记·礼运》:“大臣法,小臣廉,官职相序,君臣相正,国之肥也。”
51、王子犯法,庶民同罪王子犯了法,和老百姓一样处以罪刑。指王法对于王子、平民是一样的。《野叟曝言》第六七回:“众人都道说那里话,王子犯法,庶民同罪,这是因奸杀命的事,既犯到官,还有活命的吗。”
52、井井有法有条理、有法度。清·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白于玉》:“女外理生计,内训孤儿,井井有法。”
53、舍身求法舍身:舍弃身体;求法:寻求佛法。原指佛教徒不惜牺牲自己,远道求经。后比喻为了追求真理而不惜牺牲自己。鲁迅《且介亭杂文·中国人失掉自信了吗》:“我们从古以来,就有埋头苦干的人,有拼命硬干的人,有为民请命的人,有舍身求法的人。”
54、取法乎上法:标准,规范。取上等的为标准,也只能得到中等的。指做事要高标准严要求老舍《我怎样写火葬》:“假若文艺作品的目的只是为给人娱乐,那么像《战争与和平》那样的作品便根本不应存在。我们似应当‘取法乎上’吧?”
55、正法直度度:标准。严正法律,统一标准。春秋·齐·管仲《管子·版法》:“正法直度,罪杀不赦。杀僇必信,民畏而惧。”
56、取法乎上,仅得乎中取上等的为准则,也只能得到中等的。指做事要高标准严要求。语出唐太宗《帝范》卷四:“取法于上,仅得为中,取法于中,故为其下。”
57、祖宗法度指先代帝王所制定而为后世沿袭应用的法则。《宣各遗事》后集:“臣等谨按:蔡京罪恶最大……变乱祖宗法度,窃弄朝迁爵赏。”
58、法出一门谓法律统一,前后一致,不能随意变通。《艺文类聚》卷五四引晋杜预《奏事》:“法出一门,然后人知恒禁,吏无淫巧,政明于上,民安于下。”
59、贪赃坏法见“贪赃枉法”。元·无名氏《陈州粜米》:“谁想那两个到的陈州,贪赃坏法,饮酒非为。”
60、不二法门不二:唯一的;法门:修行的门径。修行者唯一的入道途径。《维摩诘经 入不二法门品》:“如我意者,于一切法无言无说,无示无识,离诸问答,是为入不二法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