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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 解释 出处
1、法不传六耳指极端秘密,不能让第三者知道。《儿女英雄传》第四回:“这话可法不传六耳。”
2、舞文枉法玩弄文辞,巧用法令,以达到邪恶的目的。清·李绿园《歧路灯》第106回:“稽查书办,没有一个不舞文枉法。”
3、明法审令审:谨慎。申明法令,使人人遵守,谨慎发布命令,避免出现差错。《尉缭子·战威》:“明法审令,不卜筮而事吉;贵功养劳,不祷祠而得福。”
4、法外施仁旧时指宽大处理罪犯。明 李清《三垣笔记 附识中》:“其驰驱通义一带,亦不无微劳可悯。乞皇上法外施仁,俯从部议。”
5、没法没天旧指不顾国法和天理,任意干坏事。现多形容违法乱纪,不受管束。清 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一百十回:“你是那里的这么个横强盗,这样没法没天的!我偏要打这里走。”
6、法出多门指各部门都自立禁令,法制繁苛,政令不一,使民不知所从。北宋·欧阳修《新唐书·刘贲传》:“或正刑于外则破律于中,法出多门,人无所措。”
7、大明法度明:严明;法度:规矩,制度。大力严明制度、法规。宋·王安石《上时政疏》:“盖夫天下之大器也,非大明法度,不足以维持,非众建贤才,不足以保守。”
8、法力无边法力:佛教中指佛法的力量;后泛指神奇超人的力量。佛法的力量没有边际。比喻力量极大而不可估量。明·无名氏《八仙过海》第三折:“小圣我法力无边,通天达地,指山山崩,指水水跑。”
9、为法自弊作定自弊。西汉·司马迁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,一至此哉!’”
10、约法三章约:商议确定;法:法律。订立法律三条。原指订立法律;相约遵守。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;大家监督遵守。汉 司马迁《史记 高祖本纪》:“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;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”
11、动静有法动:行动;静:静处;法:法则。行动和静止都有一定规则。指行动合乎规范。《金史·后妃传赞》:“清闲贞静,守节整齐,行已有耻,动静有法,是谓妇德。”
12、知法犯法知道法律;却违反法律。清 吴敬梓《儒林外史》第四回:“好僧官老爷!知法犯法!”
13、无法无天法:法纪;天:天理。旧指不顾国法和天理;任意干坏事。现多形容违法乱纪;不受管束。清 曹雪芹《红楼梦》:“珍大奶奶是个老实头,个个人都叫他养得无法无天的。”
14、如法砲制依照成法,砲制中药。比喻照样仿做。
15、法家拂士拂:通“弼”。法家:明法度的大臣;拂士:辅弼之士。指忠臣贤士。《孟子·告子下》:“入则无法家拂士,出则无敌国外患者,国恒亡。”
16、法成令修修:完善。法令完善。唐·韩愈《曹成王碑》:“法成令修,治出张施。”
17、严刑峻法峻:严酷。严厉的刑罚和严峻的法令。东汉 班固《汉书 丙吉传》:“后遭条狱之诏,吉扞拒大难,不避严刑峻法。”
18、作法自弊谓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。语出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(秦惠王)发吏捕商君。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,一至此哉!’”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(秦惠王)发吏捕商君。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,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,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一至此哉!’”
19、玩法徇私玩:忽视;徇私:曲从私情。不顾公理王法,曲从私情。明·冯梦龙《警世通言》第24卷:“闻知你公正廉能,不肯玩法徇私……你与我把这事情用心问断。”
20、横行不法指不守法纪,放肆妄为。《辛亥革命》:“福建漳浦县天主教民,平日横行不法,县令又极意袒护,故平民衔恨次骨。”
21、抱法处势比喻把法和势结合起来,用势来保证法的推行。先秦 韩非《韩非子 难势》:“抱法处势则治,背法去势则乱。”
22、取法乎上,仅得乎中取上等的为准则,也只能得到中等的。指做事要高标准严要求。语出唐太宗《帝范》卷四:“取法于上,仅得为中,取法于中,故为其下。”
23、法贵必行贵:崇高,可贵。法令贵在切实执行。宋·司马光《资治通鉴·唐纪·德宗贞元十年》:“法贵必行,慎在深刻,裕其制以便俗,严其令以惩违微损有余,稍忧不足。”
24、伏法受诛伏法:由于违法而受处死刑;诛:杀死。犯法被杀。汉 司马迁《报任少卿书》:“假令仆伏法受诛,若九牛一毛,与蝼蚁何以异?”
25、井井有法有条理、有法度。清·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白于玉》:“女外理生计,内训孤儿,井井有法。”
26、执法犯法指执行法律的人违背法律。
27、欺公罔法欺骗公众,无视法律。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十卷:“那太守就大怒道:‘这一班光棍奴才,敢如此欺公罔法。’”
28、正法眼藏①佛教语。禅宗用来指全体佛法(正法)。朗照宇宙谓眼,包含万有谓藏。相传释迦牟尼以正法眼藏付与大弟子迦叶,是为禅宗初祖,为佛教以“心传心”授法的开始。②借指事物的诀要或精义。《景德传灯录·摩诃迦叶》:“佛告诸大弟子,迦叶来时,可令宣扬正法眼藏。”宋·朱熹《答陈同甫书》:“盖修身事君,初非二事,不可作两般看,此是千圣相传正法眼藏。”
29、正身明法端正自身,严明法纪。《晋书 元帝纪》:“二千石令长当袛奉旧宪,正身明法,抑齐豪强,存恤孤独,隐实户口,劝课农桑。”
30、祖宗家法封建时代祖先制定的家族法规。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一卷第一章:“不要说好是妃子,就是皇后,也严禁寻国事说一句话。这是规矩,也叫做‘祖宗家法’。”
31、法不容情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许人情宽容。熊召政《张居正》第四卷第十回:“金学曾实不忍伤害这位慈眉善目的老和尚,但法不容情。”
32、弄法舞文弄、舞:耍弄,玩弄;法:法律;文:法令条文。指玩弄文字,曲解法律条文,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。《史记 货殖列传》:“吏士舞文弄法,刻章伪书,不避刀锯之诛者,没于赂遗也。”
33、奉公如法奉行公事,遵守法令。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以君之贵,奉公如法则上下平。”
34、执法如山执行法令像山一样不可动摇。形容执法严厉。清 李绿园《歧路灯》:“本道言出如箭,执法如山,三尺法不能为不肖者宥也。”
35、枉法营私枉:歪曲,违反。指曲解破坏法律以谋私利。清·文康《儿女英雄传》第35回:“诚为枉法营私,原王章所不宥。”
36、恩深法驰驰:废弛。因恩情深厚关系密切而不执行法纪。蔡东藩《民国通俗演义》第14回:“乃恩深法驰,背道寒盟,瘏口罔闻,剖心难谅。”
37、法不徇情法:法律;徇:偏私;情:人情,私情。法律不徇私情。指执法公正,不讲私人感情。明·罗贯中《三国演义》第七十二回:“居家为父子,受事为君臣,法不徇情,尔直深戒。”
38、不法古不修今指不应效法古代,也不应拘泥于现状。《商君书·开塞》:“圣人不法古,不修今,法古则后于时,修今则塞于世。”
39、诛意之法诛:惩罚,责备。以意图和动机论罪,不问实际结果如何。也指深刻的议论。春秋·鲁·孔丘《论语·宪问》:“臧武仲以防求为后于鲁”集注:“夹子之言,亦《春秋》诛意之法也。”
40、官清法正清·清廉;正:公正。为官清廉,执法公正。元·李行道《灰阑记》第二折:“我这衙门里问事,真个官清法正,件件依条律的。”
41、守法奉公守:遵守。遵守法令,奉行公事。元·无名氏《射柳捶丸》第一折:“常则要守法奉公理遮民,屏邪除佞进忠良。”
42、执法不公拒绝公正,在实施法律中的不公正。
43、祖宗成法指先代帝王所制定而为后世沿袭应用的法则。宋朱熹《论差役利害状》:“此皆祖宗成法,至今为不刊之典,然而州县奉行,往往违戾。”
44、枉法徇私指官吏违法乱纪,包庇坏人坏事。明·冯梦龙《警世通言》第24卷:“闻知你公正廉能,不肯枉法徇私。”
45、法外施恩施:施行,给予。超越法律而给予恩惠。指宽大处理,免施刑罚。清·梁章钜《归田琐记·鳌拜》:“仍照皇祖所降谕旨,给予一等男爵,世袭罔替,已足以示国家法外施恩,旧勋之意矣。”
46、执法无私执行法令非常坚定,毫不动摇。
47、取法于上,仅得乎中法:标准,规范。取上等的为标准,也只能得到中等的。指做事要高标准严要求唐·唐太宗《帝范》第四卷:“取法于上,仅得乎中,取法于中,故为其下。”
48、逍遥法外不受拘束。指犯法的人没有受到法律制裁 ;仍然自由自在。南朝 梁 萧统《梁昭明集 林钟六月》:“敬想足下,藏形月府,遁迹冰床,披庄子之七篇,逍遥物外;玩老聃之两卷,恍惚怀中。”
49、不法常可法:当做模式、法则;常可:长久被人们认可的成规惯例。不把常规惯例当做永远不变的模式。先秦 韩非《韩非子 五蠹》:“是以圣人不期修古,不法常可,论世之事,因为之备。”
50、神术妙法术:手段,策略。神妙莫测的计策。明·无名氏《广成子》第二折:“师父当展神术妙法,可以立国安邦,显耀英豪也。”
51、皈依佛法皈依:信仰佛教者的入教仪式,因对佛、法、僧三宝表示归顺依附,亦称“三皈依”;佛法:佛教教义。指信佛,比喻对人很顺从。李脃人《暴风雨前》:“啥都不怕,歪得像一只老虎,如今武松进门,就皈依佛法了。”
52、败法乱纪败:毁坏,摧残;乱纪:破坏法纪。败坏法令,扰乱纪律。南朝 宋 范晔《后汉书 袁绍传》:“便放志专行,威劫省禁,卑侮王僚,败法乱纪,坐召三台,专制朝政。”
53、依法砲制依照老办法制中药。后比喻按照已有的模式去做。
54、以身试法身:亲身;指生命;试:尝试;法:法律;刑法。拿性命去尝试法律。东汉 班固《汉书 王尊传》:“明慎所职,毋以身试法。”
55、贪赃坏法见“贪赃枉法”。元·无名氏《陈州粜米》:“谁想那两个到的陈州,贪赃坏法,饮酒非为。”
56、军法从事按照军法严办。东汉 班固《汉书 王莽传》:“敢有趁灌犯法,辄以军法从事。”
57、王子犯法,庶民同罪王子犯了法,和老百姓一样处以罪刑。指王法对于王子、平民是一样的。《野叟曝言》第六七回:“众人都道说那里话,王子犯法,庶民同罪,这是因奸杀命的事,既犯到官,还有活命的吗。”
58、就地正法在犯罪的当地执行死刑。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65回:“因为案情重大,并且是积案累累的,就办了一个就地正法。”
59、大经大法根本的原则和法规。唐·韩愈《与孟尚书》:“其大经大法,皆亡灭而不救,坏烂而不收。”
60、正法直度度:标准。严正法律,统一标准。春秋·齐·管仲《管子·版法》:“正法直度,罪杀不赦。杀僇必信,民畏而惧。”